2007年8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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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为何亲手杀死“最深爱的女人”?
检察官与杀人凶手之间的一场“对话”
周瑞南 钱姬霞/文 徐煜 吴卫健/摄

  今年7月23日,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董守兵死刑,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。
  杀人凶手董守兵是在去年12月27日被嘉善检方批捕的。在被捕的10多天前,因感情纠纷,董守兵将女友徐某掐死在租房内。为防尸体被人发现,董守兵还买来钢筋、水泥、石子、砖块,将尸体浇筑在租房床底。
  这个亲手将“最深爱的女人”掐死的男子,到底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?不到30岁的他行凶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本性的暴露?
  近日,办理过此案的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专程赶往嘉善县看守所,与董守兵进行了一场“对话”。
  “爱”一旦扭曲至极,代价便是毁灭,但愿相同相似的悲剧不再上演。

  开始:认识四天就同居
  检察官:草率的生活态度即是对人生的不负责
  检察官:你跟小徐(被害人)是怎么认识的?
  董:是经人介绍认识的。第一印象很好,外表挺斯文的一个小女孩,那个时候是24岁左右。她说岁数这么大了,也嫁不出去了。我说认识我还着什么急。这么沟通下来,第四天我们在一起了。
  检察官:在一起是什么意思?同居了?
  董:嗯。那时说难听一点我就是想玩玩而已。之后她倒是成天缠着我,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,她对我表面还好。后来我想和她分手。我就说我没有钱,你跟我在一起肯定会受苦的,我又好赌,像你们本地女孩应该再找个本地人,最起码有房子。
  检察官:那她怎么说呢?
  董:她说她不在乎,只要我对她好,她就跟我在一起。那个时候我确实感动了,说既然已经这样了,你真的不怕我穷?她就说永远不会的。当时我们俩抱在一起,很兴奋。从那以后我就一点一点地变得非常爱她了。
  检察官旁白:董守兵和被害人认识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,而且认识仅4天就开始同居,草率的生活态度即是对人生的不负责。实际上,两个人的人生经历差别很大:被害人家在嘉善当地,受过良好的教育;而董守兵家乡在黑龙江的望奎县,他很早就从家乡出来到外地讨生活,在大连市还因犯罪被刑事处罚过,之后还帮人看赌场——董守兵的生活应该说是颠沛流离,不稳定的。另外,他跟被害人之间在性格也有很大差异。事实证明,这些对以后他们的感情发展也是有一定影响的。

  转变:女友KTV当小姐提出分手
  检察官:简单以改变对方而不努力改变自己来维系爱情,必然背道而驰
  检察官:非常爱她有多爱?
  董:我跟她在一起很开心。她对我不管是吃、住、用都管得很到位,家里没钱也不跟我闹。她说咱俩在一起,只要父母那儿不出什么问题,咱们就是最幸福的。
  检察官:那后来感情上出了什么问题?
  董:她说要去KTV赚钱,我说不好,但是她说一个月去个几回就行。我说那也不行。最后她跟一个小姐妹偷偷去了趟外地,好像就是做这个工作。大概半个月以后,她回来了。
  检察官:为什么后来你又同意她去工作了?
  董:回来以后她对这个行业好像熟悉了一些,她老是闹,还用分手威胁我,我不同意也不行。她说你放心好了,我只喝喝酒,其他生意不会做的。我相信了她。但是,毕竟在这个行业接触的人是很现实的,外面的老板比较多,在那样的环境里,人是会有改变的。我后来感觉出来了。她去KTV后我们的关系就开始冷淡下来,最后快要僵的时候她就跟我这么说:要不我们就暂时分开一年,电话可以随便打,你什么时候想我了,打个电话我就回来。我怎么也不同意。最后我们就老是为这个事争吵……我觉得她是想跟我分手,找有钱的人。
  检察官旁白:在被害人徐某到KTV上班后,她和董守兵之间就经常要闹分手,分分合合中,两个人的感情虽然看似“坚持“了下来,但矛盾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——在董守兵没有固定的工作、也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,徐某跟董守兵之间建立起家庭是不现实的,徐某也许就是考虑到这方面的原因,提出和他分手的。董守兵简单地想以改变徐某的谋生方式来维系爱情,而不去努力改变自己,其结果必然背道而驰。

  悲剧:爱她才忍不住掐死她
  检察官:假如提高警惕,被害人本该能够保护自己
  检察官:她提出分手的理由是什么?
  董:第一是钱,她说,你没有钱咱们不能结婚;第二个就是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。
  检察官:这是她的自由。
  董:是自由,但是……经过我同意可以,就是今天分手了她明天去找别人,跟我都没关系,可我没同意她就跟别人先好上了。作为男人能承受得了吗?
  检察官:最后见面那次,什么事刺激了你?
  董:那天晚上我翻她手机,发现一个男人的裸体照片,当时我吃了一惊。
  检察官:既然你们两个已经决定分手了,那你凭什么再管她呢?她做什么是她自己的事情。
  董:那个时候我们说不定还能再和好,毕竟我们分分合合太多次了。那天我打电话给她,说是最后一次找她。她来我租房我们发生了关系后,我就翻了她的手机,看到了那张男人的裸体照片。这给我刺激很大,我控制不住自己,大脑不好使了。不管是分手也好,不分手也好,当时无法接受这张照片。
  检察官:之前她不是给了你5000块钱分手费吗?你们协商好了分手,你为什么还是要找她?
  董:如果我不爱她的话,她给我钱就完事了。我想找她问她为什么这么做,难道不能回心转意吗?我希望她跟我在一起好好过。但是当时她就是没有反应,直接瞅我了,什么话也不说。我想她当时也许对自己做的事情比较愧疚。
  检察官:你真的希望她死?
  董:当时我确实不知道她是死了还是没死。我掐过她后就走了,出去一个小时后又回去了,坐在那张床上,再摸一摸她的心跳和鼻息——完了,当时我就知道她死了。
  检察官旁白:徐某这么年轻就失去了生命,非常可惜,而她在处理这个问题上,如能提高警惕,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。首先,她去见董守兵的时候,应当叫小姐妹或者其他人一同前往。第二,即使单独去见董守兵,也应当注意一些异常的情况,当董守兵提出来要她答应跟他和好的时候,尤其发展到动手、并且施以更加严厉的暴行时,她应冷静思考周旋,先尽力摆脱困境,然后再去处理问题。第三,如果这些都无济于事,可以先假意答应一些要求,然后再想办法摆脱。

  结局:身心双重折磨
  检察官:一错再错,堕入犯罪深渊
  检察官:知道她死了以后你心里怎么想的?
  董:当时我坐那儿抽烟,大概一个多小时,抽了四根。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想自首又没有勇气,又想我也不活了,反正活着没有意义——掐她的时候我也说 “我陪你一起死好了”。可最后我想报警又想跑,但是跑有什么用呢?毕竟已经成为现实了。
  检察官:那你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,你怎么没有想到你的父母呢?
  董:其实做的时候真的没有想,那是一时冲动。
  检察官:你说你想自首,可是事实上你做的事情是掩盖。为什么要那样做?你当时用钢筋水泥把她浇筑起来,目的是什么?
  董:那个时候我的真实想法是已经出事情了,也无法挽回了,我只好让她有好的归宿,我不可能把尸体扔了,毕竟我们有一段美好的爱情,所以我就把她用钢筋、水泥固定了。我的目的就是让她完好无损。
  检察官:你有没有想到过自首?
  董:又想又不想,整天心神不宁。被抓的时候我已经三天三夜都没有睡觉了,睡不着,我那几天整个人瘦了一圈。
  检察官旁白:董守兵作案后心态是比较复杂的,他既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,又不敢迈出投案自首这一步,所以他在消极等待。
  董守兵有过前科,并且在缓刑考验期间,他本身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暴力的倾向,遇到事情后,他往往会做出偏激或者是过激的行为。当他认为自己所爱的人要跟他分手的时候,就将徐某置于死地。这也很符合他心理的发展轨迹。
  董守兵到嘉善之前正处在缓刑考验期间——他在大连市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但是他没有正视法律对他的宽大处理,以致一错再错,堕入犯罪深渊。